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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答疑

深圳有一笔欠款,债务人跑路了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8-25

所谓债务人跑路,即债务人无法偿还债权人借款,也不愿通过正面协商沟通的方式去解决,而是“搞失踪”,对债权人催款置之不理等消极态度处理。投资有风险,虽然我们都不希望意外发生在自己头上,但“万一”就这么中招了,你需要一个简单却“快、狠、准”的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找到债务人,并控制其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解决办法
 
 
提示:债务人跑路的,债权人应合适清楚债务人的相关信息,同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要提起诉讼的,最好能委托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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