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收债公司,深圳追债公司,深圳清债公司,深圳要债公司

追债人由专业律师带队全国追收借款、货款、工程款等各类疑难债务,收回付费,诚信合法、高效保密
追债人
当前位置:讨债人 > 成功案例 > 2018年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成功案例

2018年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18-10-02

 
人与人之间经常会因为经济上的瓜葛而产生纠纷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束手无策。这个时候,我们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办事。那么,2018年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深圳追债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与它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深圳追债人网是一个商账管理机构之一网站,处理各种经济纠纷。主要负责个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清欠,是一家专业从事债务追收的商帐机构,主要为深圳和全国各地区的债权人不良资产清收,,债务催收员都是早期债务行业精英,主要骨干的债务追讨员老资历都在十年以上,在深圳清债过程中能严格把握分寸,熟知债权债务法律法规,成功率,让债权人摆脱繁琐法律的诉讼程序,既省时,又省心,还省钱,快速,高效,简易的让欠款方履行还款义务。
 
 
  一、2018年个人债务的偿还顺序是怎样的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我国继承法第34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深圳个人债务和深圳公司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
 
   三、个人欠款不还怎么办?
 
  深圳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深圳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最新文章

讨债技巧

债务答疑



长按识别二维码